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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2-31 11:03:06 点击:收藏本文

2020年寒假将至,为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回家与亲人团聚,度过一个平安、温馨、幸福的新年,学校与学院现开展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2019年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资助金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回家路费补助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学生票价标准实行分档次定额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一)省内:广东(260元)

(二)相邻:广西、江西、湖南、福建、海南(300元)

(三)华中:湖北、安徽(400元)

(四)华东:上海、江苏、浙江(400元)

(五)华北: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内蒙古(500元)

(六)西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400元)

(七)西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500元)

(八)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600元)

(九)单列:西藏、新疆(700元)

(十)港澳地区(300元)

(十一)台湾地区(500元)

 

三、资助人数

2019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人数的10%以内。

 

四、资助条件

(一)2019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2020年1月16日-2月21日期间往返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不包括旅游、探亲等),并能提供车票等交通工具凭证。

 

五、资助程序

(一)学生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于2020年1月3日(星期)前提交《2019年寒假回家路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到辅导员办公室,同时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提出寒假回家路费补助资助的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在网上审核并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后期上交材料

受资助学生需在2020年2月23日前将相关的车票等乘坐交通工具的凭证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jsxyxgb@126.com(邮件名格式:姓名+学号+班级+返乡路费补助凭证)。

学生工作部(处)将于新学期审核申请学生寒假期间往返学校至家庭所在地的车票等乘坐交通工具凭证,于2020年3月底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路费补助。

 

联系人:李卓然  0757-86687396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文件下载:附件:2019年寒假回家路费补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