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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文明离宿是我校的优良传统和文化品牌,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我校毕业生风采的重要舞台。为了继承和发扬“给母校留下好风尚,给老师留下好印象,给同学留下好形象,给师弟师妹留下好榜样;带走母校的殷切希望,带走老师的亲切关怀,带走同学的深情厚意,带走师弟师妹的美好祝愿”优良传统,切实做好本科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宿,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三校区公寓管理部门、爱卫办)、各学院
二、评估内容
1.文明离宿率
2.宿舍设备设施完好率
3.宿舍环境卫生情况
4.毕业生参与度
三、评估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2.注重效果与注重过程相结合
四、评估办法
毕业生离宿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评分,总分100分。每个阶段采取100分制计算,各占总分一定的比例,三个阶段检查工作完成后,综合各阶段占比及评估得分计算得出各学院最终得分,纳入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考评。
(一)第一阶段(毕业生离宿前一个月):常规检查阶段,占40%
1.常规检查阶段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2.参加人员: 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后勤宿管(物业)相关负责人及各栋宿舍主管(管理员)等。
(二)第二阶段(毕业生离宿次日):文明离宿验收阶段,占30%
1.验收阶段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2.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校团委负责人、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各学院副书记、宿管工作负责人。
(三)第三阶段(毕业生离校后一周):复查阶段,占30%
1.复查阶段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2.参加人员: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后勤管理处、爱卫办及宿管工作相关负责人。
(四)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综合评分=第一阶段得分×40%+第二阶段得分×30%+第三阶段得分×30%
(五)补充说明
1.毕业生应按规定时间全部离宿,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离宿者,由学院出具证明,由各校区宿舍管理部门结合床位实际情况统一集中安排到指定的房间住宿。
2.未退的钥匙由学院负责追回或补缴配置钥匙的成本费。
3.具体检查评估时间以学生工作部(处)颁布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总体安排为依据,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学校每年以校区为单位评选毕业生文明离宿工作先进单位,对在文明离宿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学院进行评优和奖励。各校区根据文明离宿评估工作的综合评分按从高到低排列,分别评出各校区的文明离宿工作先进单位。
(一)奖项设置
各校区分别按比例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达标奖若干,具体如下:
一等奖: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一名,占本校区学院的10%。
二等奖:本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二至三名,占本校区学院的20%。
三等奖:占本校区学院的35%(石牌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四至七名,大学城校区综合评分排列第四至六名)。
达标奖:综合评分70分以上。
(二)毕业生宿舍检查的评分结果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及存在问题对外公布并抄送校分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等。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结束后,学校召开毕业生工作总结表彰会,向获奖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奖金由学院组织发放。
(四)南海校区的文明离宿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评估工作及奖项设置由校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及后勤管理处批准实施。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废止。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后勤管理处。
七、国际商学院联系人
梁耿雄: 0757-86687216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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