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师范大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拟调整的公示
根据《关于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及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变更的批复》(教外司办学〔2025〕107号)文件精神,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培养模式由“4+0”单学位变更为“4+0”双学位模式,即:学生全程在华南师范大学就读,由仅获得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模式变更为可获得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和英国阿伯丁大学学士学位模式。经办学成本测算及佛山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拟将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55000元/生/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
现将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拟调整的学费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并征询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
联系电话:0757-86687772
联系人:赵煜、王依林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2025年6月12日